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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立遗嘱约定房产由儿子小王继承,小王在老王去世后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女儿小李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小王则主张由其子女代位继承。法院审理认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判决房产由小李继承。

 

【刘颖新律师评议】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遗嘱相应部分失效,遗产转为法定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本案中小王放弃继承,房产由法定继承人小李继承,小王的子女无权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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