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份额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去世后,子女小王、小李未分割房产,小王因意外去世,留有妻子小张和儿子王小甲。小李主张小王的继承份额应归自己所有,小张则主张转继承。法院审理认定,小王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未放弃继承,其应得份额转给其继承人,判决房产由小李继承二分之一,小张、王小甲共同继承二分之一。
【刘颖新律师评议】
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适用转继承规则,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给其继承人。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转继承发生在继承人死亡后,代位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本案中小王在遗产分割前去世,其继承份额由配偶和儿子转继承,小李的主张无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没有放弃继承的,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咨询电话: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