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能否单方处分共同房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与小李婚后共同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二人名下。小王去世后未留遗嘱,小李擅自将房产出售给小张。小王父母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审理认定,小李无权处分小王的遗产份额,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刘颖新律师评议】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去世后,其份额成为遗产,需由继承人共同继承。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不得单方处分全部房产。本案中小李擅自出售房产,侵犯了小王父母的继承权,买卖合同无效。处分共同房产时,应先分割遗产,取得全部产权后再进行处分。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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