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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后,房产被拆迁,补偿款如何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去世后留有一套老宅,未立遗嘱,其子女小王、小李尚未分割房产。后老宅被纳入拆迁范围,小王擅自与拆迁办签订补偿协议,领取全部拆迁款。小李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拆迁款,法院审理认定,拆迁款是房产的转化形态,属遗产范围,判决小王向小李返还一半拆迁款。

 

【刘颖新律师评议】

遗产形态的转化不影响继承效力,房产被拆迁后,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均属于遗产的替代物,应由继承人共同继承。本案中小王擅自领取全部拆迁款,侵犯了小李的继承权。继承人在遗产未分割前,应共同处理房产相关事宜,一方擅自处分的,其他继承人有权主张返还。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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