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与妻子育有小王、小李二子,老王晚年瘫痪在床,小王对其不闻不问,完全不履行赡养义务,小李一直照顾老王生活。老王去世后未留遗嘱,小王主张继承房产,小李以小王遗弃被继承人为由主张其丧失继承权。法院认定小王构成遗弃,丧失继承权,房产由小李继承。
【刘颖新律师评议】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本案中小王对瘫痪的老王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构成遗弃,依法丧失继承权。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履行义务可能导致继承权丧失。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2.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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