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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配偶与公婆如何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小李婚前由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其名下,小李婚后意外去世未留遗嘱,妻子小王与公婆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小王主张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公婆认为是小李个人财产。法院认定该房为小李婚前个人财产,按法定继承由小王、李父、李母各继承三分之一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个人财产,配偶、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份额均等。婚前房产建议通过遗嘱明确继承方案,避免继承纠纷。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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