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是否享有房产继承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张先生与李女士再婚,张先生与前妻育有女儿小张,与李女士育有儿子小李,张先生还与王女士育有非婚生儿子小王,张先生去世后未留遗嘱,小张、小李主张小王无权继承房产。法院认定小王作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继承权,判决房产由小张、小李、小王各继承三分之一份额。
【刘颖新律师评议】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影响。本案中小王作为非婚生子女,有权参与遗产分割。继承过程中应尊重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避免歧视。
【相关法律】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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