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指定房产由继承人继承,但房产已被查封,继承人能否继承?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小王的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一套房产由小王继承。父亲去世后,小王准备继承房产时,发现该房产因父亲生前所欠债务被法院查封。小王认为自己是遗嘱继承人,有权要求解除查封,继承房产,遂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理认定,房产作为遗产,需先用于清偿债务,查封合法有效,小王在债务清偿后可继承剩余价值。
【刘颖新律师评议】
房产被查封后,继承人仍有权继承,但需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才能取得房产的完整所有权。本案中,小王父亲的房产因债务被查封,该房产作为遗产,需先用于清偿债务,剩余部分才能由小王继承。若房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小王无需承担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这一案例明确了查封房产的继承规则,平衡了继承人与债权人的权益。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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