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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后,发现房屋存在抵押,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债务?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小刘的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一套房产由小刘继承。父亲去世后,小刘办理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随后发现该房产已被父亲抵押给银行,用于个人贷款,贷款尚未还清。银行要求小刘在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小刘以遗嘱中未提及债务为由拒绝。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刘在继承房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贷款清偿责任。

 

【刘颖新律师评议】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范围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本案中,小刘继承了父亲的房产,该房产上存在合法的抵押担保,小刘作为继承人,需在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父亲的贷款债务。这提醒我们,继承房产前应核查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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