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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发现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继承人能否要求承租人搬离?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小刘的母亲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一套房产由小刘继承。母亲去世前,已将该房屋出租给小王,租赁期限为五年。小刘继承房产后,要求小王搬离,小王以租赁期限未届满为由拒绝。小刘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小王搬离房屋。法院经审理认定,租赁关系合法有效,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小刘无权要求小王搬离,判决驳回小刘的诉讼请求。

 

【刘颖新律师评议】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同样适用于继承,即房屋被继承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继承人不得无故解除租赁合同。本案中,小刘继承房产时,房屋已处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尚未届满,小王作为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房屋,小刘需遵守原租赁合同的约定。这一案例明确了继承与租赁的法律关系,维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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