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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小刘的母亲生前立下遗嘱,将名下房产留给女儿小刘。但小刘在母亲去世前不幸意外身亡,留下一个儿子。母亲去世后,小刘的儿子主张代位继承房产,而小刘的父亲小王则认为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失效,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分割。法院经审理认定,遗嘱中指定由小刘继承的部分无效,该部分房产按法定继承分割。

 

【刘颖新律师评议】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非代位继承。本案中,小刘先于母亲去世,母亲遗嘱中指定由小刘继承的房产份额,不能由小刘的儿子代位继承,而应作为母亲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这一案例明确了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处理方式,避免当事人产生法律误解。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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