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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房产后,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反赠与合同,合法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老王将房产赠与儿子小王,办理过户后,小王为感谢父亲,与老王签订反赠与合同,约定将该房产中一间卧室的终身使用权赠与老王。后小王要求老王搬离,老王诉至法院请求履行反赠与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反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最终判决小王需保障老王的卧室使用权。

 

【刘颖新律师评议】

本案的核心是反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赠与完成后,受赠人可通过签订反赠与合同,将房产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赠与原赠与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即有效。实践中,反赠与的权利内容应明确具体,最好办理登记或公证。

 

【相关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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