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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这些你未必知道的原则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最大争议点。《民法典》确立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基本原则,但具体如何操作?

 

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而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房产分割是重中之重。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共同财产;婚后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2021年颁布的《民法典》取消了"婚前购房婚后八年变为共同财产"的旧规定,现行法律更注重财产来源。

 

实践中,法院会考虑: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需要、一方是否存在隐藏转移财产行为、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全职太太往往担心"净身出户",实际上,家务劳动价值已被法律认可,完全可以主张相应补偿。建议在离婚前收集好财产线索,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