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认定:"共债共签"避坑指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配偶背着我借债,我要一起还吗?"这是婚姻家事咨询的高频问题。2018年最高法司法解释明确了"共债共签"原则,2021年《民法典》正式吸收这一规则。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有三:一是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二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如购买日用品、子女教育、医疗等),即使一方不知情也属共同债务;三是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
举证责任至关重要。对于大额债务(通常指超出家庭月收入2-3倍的),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非举债方要保留好家庭收入支出凭证,避免被"负债"。
防范对策:一是不轻易在配偶的借款合同上签字;二是对配偶异常消费保持警惕;三是大额转账保留好用途说明;四是分居期间,注意切断与配偶不必要的经济混同。
若被债权人起诉,非举债方应积极应诉,举证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法院会综合借贷金额、资金流向、夫妻经济状况等因素判断。离婚后,若发现前夫/妻在婚姻期间伪造债务,可在三年内起诉重新分割财产。记住,法律不再保护"被负债"的配偶,但需要你主动留存证据,守住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