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质疑遗嘱真实性但不申请鉴定?原告再次赢得房屋继承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遗产继承纠纷里,遗嘱的真实性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发激烈的矛盾冲突。之前我们讲过一个因质疑遗嘱真实性却不申请鉴定,导致被告败诉原告赢得房屋的案例,如今又出现了类似情况,原告再次凭借合理主张赢得房屋继承权,这其中的法律道理值得深入探讨。

此次案件中,被继承人生前留下了一份自书遗嘱,明确表示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留给原告继承。但被告作为其他继承人,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强烈质疑。被告坚称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已经神志不清,遗嘱是被他人伪造或胁迫所写,并非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情绪激动地陈述着自己的怀疑,却始终没有拿出任何实质性的证据来支持其观点。

按照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被告质疑遗嘱的真实性,实际上就是提出了一个需要证明的事实主张。要证明遗嘱是伪造或胁迫所写,最科学、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申请对遗嘱进行鉴定。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可以确定遗嘱上的笔迹是否为被继承人本人所写,遗嘱内容是否存在被篡改的痕迹,以及被继承人在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等关键问题。

然而,被告不知是出于对鉴定费用的担忧,还是认为鉴定也无法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始终没有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的质疑就仅仅停留在口头层面,没有任何证据支撑。而原告提供的遗嘱,从形式上完全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要求,有被继承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这份遗嘱的情况下,法院只能认定遗嘱是真实有效的。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由于被告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遗嘱存在虚假或被胁迫的情况,而原告的遗嘱又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所以法院最终判决房屋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继承。这一判决结果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在遗产继承纠纷中,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对遗嘱等关键证据有异议,一定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证据,申请鉴定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手段。不能仅仅依靠主观猜测和口头质疑,否则在法律面前将难以站稳脚跟。同时,对于被继承人来说,立遗嘱时也要确保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合规,避免日后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如果有更多问题,请拨打咨询刘颖新律师:1367129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