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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如何追回该房产?需收集哪些证据?
如何追回房产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置房产,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追回该房产。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因此,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返还财产。
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为了追回房产,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购房资金来源:证明购房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2.房产登记信息:证明房产登记在“第三者”名下,且购房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3.配偶出轨证据: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如聊天记录、照片、证人证言等。
4.其他相关证据:如配偶承认赠与行为的录音、短信等。
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小明在婚姻期间背着小红给“第三者”小王购置了一套房产。小红发现后,收集了购房资金来源的银行转账记录、房产登记信息以及小明与小王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王返还房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明的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判决小王返还房产。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房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以及配偶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返还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总之,遇到问题要冷静,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