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单位奖励的股权,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分割时需考虑哪些因素?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单位奖励的股权,该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获得单位奖励的股权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些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法律上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即使股权是单位奖励给一方的,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时需考虑哪些因素
在分割股权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股权的来源:如果股权是单位奖励给一方的,需要明确奖励的性质和目的。如果是对一方个人贡献的奖励,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对夫妻共同劳动的奖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的贡献:如果股权是夫妻共同劳动的结果,比如双方共同参与了公司的工作,那么在分割时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
3.协议约定:如果夫妻之间有书面协议,明确了股权的归属,那么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表现优秀,公司奖励他一批股权。后来小张和小李离婚,小李要求分割这批股权,认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小张认为这是单位对他的个人奖励,属于个人财产。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这批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没有明确的个人奖励说明。最终,法院判决这批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了分割。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明确股权的来源和性质。如果股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没有明确的个人奖励说明,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和对方协商,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总之,遇到问题要冷静,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