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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在遗产继承中是否享有份额?若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份额如何处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胎儿在遗产继承中是享有份额的。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意味着,即使胎儿尚未出生,也应在遗产分割时为其保留相应的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简单来说,胎儿出生时即为死体的,其原本保留的遗产份额会重新分配给其他法定继承人。

例如,小张和小王是夫妻,小张怀孕期间,小王因病去世,留下一套房产作为遗产。在遗产分割时,小张腹中的胎儿被保留了相应的继承份额。然而,胎儿出生时是死体。根据法律规定,胎儿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由小王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如父母、兄弟姐妹等)依法继承。

如果遇到涉及胎儿继承份额的情况,首先要明确胎儿的出生状态。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保留的份额归胎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死亡,保留的份额作为胎儿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先与家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有必要,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总之,遇到问题要冷静,用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