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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放弃继承父母遗产,另一方认为该行为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能否要求法院撤销该放弃继承行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夫妻一方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另一方觉得这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能不能要求法院撤销这种放弃行为呢?一般情况下,继承权是个人的权利,夫妻一方放弃继承遗产,法院通常不会轻易撤销这种行为。因为放弃继承是个人的决定,就像一个人有权选择接受礼物,也有权选择不要。但如果放弃继承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比如导致夫妻共同生活陷入困境,或者有其他恶意损害共同利益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小张和小李是一对夫妻。小张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小张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但小张觉得这套房子离自己工作的地方太远,而且自己已经有房子住,就决定放弃继承。小李知道后很生气,因为这套房子如果继承下来,可以出租增加家庭收入,还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认为小张放弃继承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小张的放弃继承行为。法院经过调查发现,小张放弃继承主要是因为房子位置不方便,而且小张和小李的生活并没有因为放弃继承而陷入困境,所以法院最终没有支持小李的请求。

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首先要冷静分析放弃继承行为是否真的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如果只是因为一方觉得遗产不重要或者不方便而放弃,法院一般不会支持撤销。但如果放弃继承的行为是出于恶意,比如一方为了转移财产或者逃避债务而故意放弃继承,另一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放弃继承的真实原因等。然后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上是否有足够的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如果证据充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放弃继承的行为。总之,遇到问题要理性分析,用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盲目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