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对方的退休金或养老金是否合适?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对方的退休金或养老金是合适的,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退休金或养老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例如,在某案例中,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诉讼离婚。离婚两年后,原告起诉要求分割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被告认为养老保险金尚未实际领取,不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院经审理查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认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共同财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即使尚未达到领取条件,也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分割对方的退休金或养老金,首先应尽量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过程中,可以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分割比例。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养老金账户明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证明等,以便法院更好地了解情况。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