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后,是否可以通过遗嘱改变原本的法定继承顺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配偶死亡后,可以通过遗嘱改变原本的法定继承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指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分配方式,只要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的内容将被优先执行。这意味着,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改变法定继承人之间的分配比例。
例如,在某案例中,赵某去世前立下遗嘱,明确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留给侄子赵小,而不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配偶和子女继承。赵某的配偶和子女对遗嘱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认为遗嘱可能存在问题。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的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赵某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最终,法院判决遗嘱有效,房产归赵小所有。
如果遗嘱人希望通过遗嘱改变法定继承顺序,首先应确保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其次,遗嘱内容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如果遗嘱人希望指定特定继承人或改变分配比例,应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在遗嘱订立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遗嘱人应妥善保管遗嘱原件,避免遗嘱被篡改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