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继承的父母遗产如何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父母遗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归一方所有外,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一方继承的遗产没有明确指定归个人所有,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遗产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例如,在某案例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继承了其父母的一套房产。男方的父母在遗嘱中没有明确指定该房产仅归男方个人所有。离婚时,女方要求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判决房产由男方所有,但男方需向女方支付相应的房产折价款。
如果一方继承的父母遗产在婚姻中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明确遗产的性质和归属。如果父母希望遗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应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如果已经发生纠纷,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遗嘱、赠与合同、产权证书等,以证明遗产的性质。在离婚诉讼中,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