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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中是否存在配偶之间的财产互相赠与行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婚姻家庭中,配偶之间是可以进行财产互相赠与的。这种赠与行为是夫妻双方基于感情、信任或其他原因,自愿将个人财产或共同财产赠与给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的赠与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只要赠与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可以成立。这种赠与行为在法律上与普通赠与行为一样,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例如,在某案例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其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赠与给女方,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后来,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房产。法院经审理认为,男方的赠与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完成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房产归女方所有。

如果在婚姻家庭中涉及配偶之间的财产赠与行为,首先应确保赠与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在进行赠与时,建议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如签订赠与合同、办理产权过户等,以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对赠与行为的法律后果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法律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