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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是否可以在遗嘱未明确指定情况下,要求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遗嘱未明确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情况下,继承人是可以要求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未明确指定分割方式时,遗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分割遗产。

例如,在某案例中,被继承人赵某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遗嘱中仅表明房产由其子女赵一、赵二、赵三共同继承,但未明确具体的分割方式。赵一希望将房产出售分割售房款,而赵二和赵三希望保留房产,由其中一人继承房产并给予其他继承人经济补偿。各方协商未果,赵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产不宜分割使用,最终判决房产归赵二所有,赵二需向赵一和赵三支付相应的房产折价款。

如果遇到遗嘱未明确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情况,首先应尽量与继承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过程中,可以考虑遗产的实际效用和各方的实际需求,灵活采取折价、补偿或共有等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遗嘱、亲属关系证明、遗产清单等,以便法院更好地了解遗产情况和各方诉求。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结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