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如果居住权受到侵害,该怎样维权?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居住权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问题。比如,你可能和别人签了居住权协议,但对方却不履行,或者有人试图赶你出房子。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居住权呢?别担心,《民法典》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护。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如果你和别人签订了合法的居住权合同,或者通过遗嘱等方式获得了居住权,那么你就有权利住在那套房子里面,别人不能随意赶你走。

如果你的居住权受到侵害,比如有人不让你住,或者破坏你的居住环境,你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证据,比如居住权合同、遗嘱、房屋登记信息等,来证明你有合法的居住权。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所以,如果你的居住权已经进行了登记,那么在法律上你的权利会更有保障。如果没有登记,建议尽快去办理登记手续,这样可以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更强的法律支持。

总的来说,如果你的居住权受到侵害,首先可以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居住权,建议在获得居住权后尽快办理登记手续。所以,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你的居住权就能得到有效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