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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确定房产中的个人投资部分(例如装修、增值部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的归属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购买的,婚后其增值部分通常属于自然增值,仍归该方个人所有。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对房产进行了投资或经营,如共同出资装修等,导致房产增值,那么这部分增值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装修部分,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另一方出资装修,该装修款可能被认定为对房屋的改良,离婚时无法分割产权,但可主张适当补偿。例如,江苏某法院判决中,男方出资20万装修女方婚前房产,离婚时获赔15万补偿金,理由是装修显著提升了房屋居住价值和市场估值。

以一个案例为例,甲男婚前购房,婚后甲男和乙女共同出资装修,离婚时房屋增值。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装修对房产增值的贡献,以及双方出资的情况,来确定补偿金额。

普通人可以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装修款的性质(如借款或共同投资),并约定离婚时补偿的计算方式。同时,保留好资金转账记录、发票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