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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的产权证应该归哪一方所有?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离婚时,房产产权证的归属并不是简单地归一方所有,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的归属需要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购买并全额出资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产权证一般归该方所有。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的,且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例如,小明和小红结婚后,小明的父母为他们全额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没有明确约定房子只归小明所有。双方在共同生活五年后离婚。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小明父母的出资情况,将房子判给小明。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小红在婚姻中的付出,如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有子女以及离婚过错等因素,决定对小红予以合理补偿。

在离婚涉及房产分割时,建议双方首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收集房产出资、还贷记录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