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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遗产如何分割?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这一规定旨在明确遗产的范围,确保遗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在实践中,许多人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遗产分割存在误解,认为遗产应当全部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进行分配,而忽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特殊性。然而,《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中的处理方式,即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例如,在一个案例中,王父与李母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王大宝、王小宝。王父与李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王父名下。王父与李母于2018年共同订立一份遗嘱,指定房屋由王大宝继承所有。2021年,王父因病去世;2022年,李母因病去世。王小宝不认可父母共同遗嘱的效力,王大宝与王小宝就房屋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王大宝于2024年将王小宝诉至法院,要求按照父母的遗嘱继承房屋。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首先明确了房屋属于王父与李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先将房屋的一半分出为李母所有,剩余的一半作为王父的遗产进行分割。由于王父与李母共同订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最终认定遗嘱有效,房屋由王大宝继承所有。
在另一个案例中,赵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10余万元财产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赵女士的叔姑舅姨共9人诉至法庭要求分割全部遗产,法院判定110余万元归叔姑舅姨,房产则收归国有。这一案例表明,如果遗产中包含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分出配偶的份额,剩余部分再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进行分割。
总之,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遗产分割应当遵循《民法典》的规定,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剩余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割。这一规定不仅明确了遗产的范围,也确保了遗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在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的继承时,这一规定尤为重要,能够有效避免因遗产范围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