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成年子女有严重过错,遗嘱人还能剥夺他们的继承权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如果未成年子女有严重过错,遗嘱人能不能剥夺他们的继承权呢?这个问题其实挺复杂的,因为《民法典》对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有特殊的保护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继承权,遗嘱人不能随意剥夺。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但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意味着,如果未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遗嘱人不能完全剥夺他们的继承权。
如果未成年子女有严重过错,比如故意伤害遗嘱人或其他继承人,遗嘱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的继承权。不过,这种限制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说明,因为未成年子女的过错,减少其继承份额,但不能完全剥夺其必要的生活保障。
《民法典》还规定,在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剥夺了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即使遗嘱人想剥夺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法律也会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
虽然遗嘱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但不能完全剥夺他们的继承权,特别是当未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有特殊的保护,遗嘱人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