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遗嘱形式不符合规定会怎么样?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遗嘱形式不符合规定会怎么样?这事儿可得好好说道说道,尤其是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首先,《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遗嘱形式都有严格的形式要求。比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则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也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遗嘱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如果遗嘱形式不符合规定,遗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比如,代书遗嘱如果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或者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没有签名,或者没有注明年、月、日,这样的遗嘱就可能无效。同样,打印遗嘱如果没有见证人签名或者没有注明日期,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自《民法典》施行以来,近七成的遗嘱因不符合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

不过,也不是所有形式瑕疵的遗嘱都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能够证明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条件,法院可能会认可遗嘱的效力。但这种情况下,遗嘱的效力认定会更加复杂,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

总的来说,遗嘱形式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进而影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实现。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立遗嘱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来操作,确保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实在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公证机构,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