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需要哪些见证人?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立口头遗嘱时,见证人可不能随便找,得符合《民法典》的规定。首先,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为啥要有两个呢?因为这样能互相印证,增加遗嘱真实性的可信度,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各说各话”。
见证人还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就不行,因为他们可能无法清楚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也就没法准确见证遗嘱内容。
另外,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当见证人。为啥呢?因为这些人可能因为利益关系,影响见证的公正性。比如,继承人可能为了多分遗产,故意歪曲遗嘱内容;与继承人有经济纠纷的人,也可能因为私人恩怨,不客观地见证遗嘱。
总结一下,立口头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只有这样,口头遗嘱才更有可能被法律认可,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