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没留必要份额,其他继承人怎么办?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立遗嘱本来是为了让财产分配更顺心,但要是没给一些特定继承人留必要份额,就可能引发麻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要是没留,这部分继承人就有权利要求分得遗产。
比如,老李立遗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照顾他的小儿子,但没给大儿子留份额。大儿子身体残疾,没有劳动能力,也没其他生活来源。这种情况下,大儿子就可以要求分得遗产。法院会先从遗产中扣出一部分给大儿子,剩下的再按遗嘱分配。
那具体怎么操作呢?首先,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比如大儿子)要证明自己“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这可能需要提供残疾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然后,他们可以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遗产情况和继承人的实际生活需要,来确定必要份额的具体金额。
最后总结一下,遗嘱人没留必要份额,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得遗产。他们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先协商,协商不成就去法院。法律会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也会尽量尊重遗嘱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