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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之间,真的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血浓于水”这样的话语来形容兄弟姐妹之间的情感纽带。但你是否知道,除了亲情的纽带之外,法律也对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做出了明确规定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5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当父母不在或者无法履行抚养责任时,有能力的兄姐需要承担起照顾未成年弟妹的责任。这并不是道德上的要求,而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比如,一个家庭中父母因病去世,家中有一个已经工作的哥哥和一个还在上学的妹妹,那么哥哥就需要承担起妹妹的生活和教育费用,确保她能够正常成长。

反过来,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和对亲情的尊重。比如,哥哥在父母去世后辛苦工作,把弟弟抚养成人,弟弟长大后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哥哥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生活陷入困境,那么弟弟就有责任去照顾哥哥,回报他的养育之恩。

这种法律规定的扶养义务,既是对家庭责任的一种明确,也是对社会伦理的一种维护。它提醒我们,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亲情的连接,还可能涉及到法律上的责任。在面对家庭困境时,我们不能仅仅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应该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出发,去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您了解到“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致电刘律师可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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