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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需要哪些条件才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立遗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很多人都想知道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其实,《民法典》早就给我们讲清楚了,咱们今天就来唠唠这个事儿。

首先,立遗嘱的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得年满18周岁,精神状态正常,能够理解自己在做什么。要是立遗嘱的时候脑子不清楚,或者受到别人的胁迫、欺骗,那遗嘱就是无效的。

其次,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比如,不能是别人强迫写的,也不能是伪造的,否则这部分遗嘱也是无效的。而且,遗嘱里只能处分立遗嘱人自己的财产,不能处分别人的财产。要是立遗嘱人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写进遗嘱,那可能就会有问题。

再者,遗嘱的形式也很重要。《民法典》规定了几种遗嘱形式,每种形式都有自己的要求。比如,自书遗嘱必须自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个代书,最后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打印遗嘱也一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和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录音录像遗嘱也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还得把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或影像录进去。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立,而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就失效了。

最后,遗嘱还得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德。要是遗嘱里没有给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份额,那这部分遗嘱也可能无效。

总之,立遗嘱要想有效,立遗嘱人得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得真实合法,形式得符合要求,还得符合公序良俗。要是实在拿不准,找专业律师帮忙是最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