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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呢?其实,这在《民法典》里有明确的规定。首先,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立,比如老人突然生病,生命垂危,或者遇到意外事故,没办法用其他方式立遗嘱。这时候,老人随口说的遗嘱内容,才有可能被法律认可。

其次,立口头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这些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也不能和继承人有利害关系,比如不能是子女、亲戚或者和继承人有生意往来的人。见证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能正常思考和判断的成年人。

另外,危急情况解除后,口头遗嘱就失效了。比如老人经过抢救恢复了健康,或者至少能写字、录音了,那么之前的口头遗嘱就不算数了。这时候,老人需要重新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

虽然法律允许立口头遗嘱,但实际操作中,口头遗嘱很容易引发纠纷。因为没有书面证据,很难证明遗嘱的内容到底是什么,见证人的记忆也可能有偏差。所以,如果条件允许,还是尽量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这样更保险。

总结一下,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时才有效,而且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就失效了。为了避免纠纷,建议尽量采用更稳定的方式立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