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中指定的遗产分配方式是否可以被法院推翻?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遗嘱中指定的遗产分配方式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被法院推翻的。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通常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力,但在遗嘱存在无效情形或违反法律规定时,法院就可以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判决。
遗嘱被推翻的情形主要包括: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等。例如,遗嘱人未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份额,法院可以认定该部分遗嘱无效。
范某与吉某育有一子范小某,后范某与刘某再婚。范小某自2006年起患肾病,2021年范某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刘某。范某去世后,刘某要求按遗嘱继承房产,但范小某认为遗嘱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遗嘱未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范小某保留必要份额,该部分遗嘱无效,判决刘某给付范小某房屋折价款。
如果认为遗嘱中指定的遗产分配方式不合理或存在无效情形,建议先尝试与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咨询专业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如遗嘱人行为能力证明、遗嘱真实性证据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