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养我,我是否要养他们?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家庭关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和赡养义务一直是法律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包括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或者因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子女。抚养费的范围不仅包括生活费,还涵盖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
其次,子女对父母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即使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未尽到抚养义务,子女也不能免除赡养责任,因为抚养和赡养是两种独立的法律义务。然而,现实中总有一些子女以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比如经济困难、家庭矛盾等。但法律不会坐视不管。如果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的经济能力和父母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赡养费的数额。
总之,《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应该明白,家庭关系不仅仅是亲情的纽带,更是法律的责任。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您了解到“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致电刘律师,可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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