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里的“扶养费”你了解多少?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我全职带娃三年,老公连生活费都不给怎么办?”最近收到一位粉丝留言,字里行间都是委屈。其实民法典早有规定,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聊聊婚姻里的“扶养费”那些事儿。
民法典第1059条就像婚姻的“法律说明书”:夫妻过日子就该互相扶持。无论是家庭主妇照顾老小,还是丈夫失业在家,当一方需要帮助时,另一方掏钱出力都是法定义务。就像隔壁王姐家的情况,她老公做生意失败后在家躺平半年,全靠王姐工资养家,这种情况王姐完全有权要求丈夫支付扶养费。
具体要掏多少钱?法律没说死数,但有个“三步走”标准:先看家里存款够不够用,再看双方收入差多少,最后参考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月入2万的白领丈夫,每月给全职太太四五千生活费是合理的。这里有个冷知识:就算没签婚前协议,只要证明对方有能力却故意不给钱,法院照样能判。
最近有个真实案例特别典型。杭州李女士患病无法工作,丈夫月入3万却只给2000生活费。法官不仅判丈夫每月多补3000块,还把之前欠的8万块钱一次性追回。办案法官说关键要留好转账记录、微信聊天、医疗证明这些"证据包",就像李女士保存的78条催要生活费的聊天记录,成了胜诉关键。
有人问:“要是分居了还要给钱吗?”只要没离婚,扶养义务就还在。去年上海就有对分居夫妻,丈夫年薪百万却拒付患病妻子医药费,最后法院判他承担70%医疗费。但要注意,如果自己有钱还故意装穷要钱,或者出轨家暴导致分居,法律可不会支持这样的"扶养费"请求。
婚姻从来不是张长期饭票,但确实是份责任契约。当爱情遇上现实难题时,法律就是守护权益的盾牌。下回再遇到"该不该要生活费"的纠结时,记住民法典1059条这串数字,它能让理直气壮的主张变得名正言顺。毕竟婚姻里除了风花雪月,更要有实实在在的相互扶持,您说是吧?
以法为剑,以理为盾,守护每一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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