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隐瞒癌症史,这婚能不算数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要不是翻到化疗单,我这辈子都不知道他得过肝癌!”29岁的莉莉在新婚三个月后崩溃发现丈夫刻意隐瞒病史。民法典第1053条像一柄悬在婚姻上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重大疾病婚前告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一、“重大疾病”到底指什么?
2023年最高法院明确: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精神类疾病三大类必须告知。北京曾发生典型案例,男方隐瞒双相情感障碍病史,婚后病情发作持刀伤人,法院不仅判决撤销婚姻,还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不在此列,隐瞒不构成撤销要件。
二、撤销婚姻比离婚更彻底
上海姑娘小敏发现丈夫隐瞒艾滋病史后,选择走撤销婚姻程序。与离婚不同,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法律上视为“从未结过婚”。这意味着彩礼需全额返还,财产按同居期间所得分割,且不会在户口本留下“离异”记录。但要注意:必须提供婚检报告、就诊记录等关键证据。
三、1年倒计时怎么算?
成都曾出现戏剧性案件:妻子发现丈夫精神分裂症病史后,因照顾病人拖延13个月才起诉,最终超过时效期败诉。法律规定的“知道或应当知道”包含两种情形:发现病历资料当天起算,或通过异常行为推定,如突然长期住院。建议发现端倪立即咨询律师,手机录音、聊天记录都可作为证据链。
特别警示:婚检报告≠告知义务
2024年河南某医院因将婚检结果直接告知患病方未告知配偶,被判承担30%赔偿责任。即便做过婚检,患病方仍需亲自告知对方,医院没有代行告知的权利。现在部分地区推行“婚检结果双盲系统”,确保双方同时知晓检查结果。
婚姻诚信是民法典奠定的基石。那些“等生完孩子再说”的侥幸心理,最终只会人财两空。领证前不妨坦诚相待:你有权知道真相,更有权守护自己的婚姻选择权。毕竟,法律保护的婚姻,从来不是靠欺骗维系的关系。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您了解到“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致电刘律师,可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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