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被胁迫,婚姻还能撤销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但如果结婚是被胁迫的,那这桩婚姻还能不能撤销呢?《民法典》第1052条给出了明确答案: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首先,什么是“胁迫”呢?法律上明确指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对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比如,以伤害对方家人相威胁,或者以毁坏对方名誉为要挟,逼迫对方结婚,都属于胁迫行为。
那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法律给了受胁迫方一个“后悔药”——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如果是因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被迫结婚,比如被绑架或被拐卖,那么从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也可以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一年期限是固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法律这样规定,一方面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因为婚姻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受胁迫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被强迫进入一段不愿意的婚姻。如果婚姻被撤销,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段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婚姻是人生大事,必须建立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如果遇到胁迫结婚的情况,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法律永远是你的坚强后盾!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您了解到“婚姻家庭”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致电刘律师,可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以法为剑,以理为盾,守护每一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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