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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哪个效力更高? 你真的懂继承顺序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去年杭州张先生家的继承纠纷闹上法庭,您或许有所耳闻:老父亲去世后,三个子女手持三份不同时间订立的遗嘱争夺房产。然而,法院最终判决依据的却是一份由邻居持有的遗赠扶养协议。为何白纸黑字的遗嘱会失效?民法典第1123条揭示的继承顺序,或许正颠覆着许多人的传统认知。

我国民法典第1123条明确规定了遗产继承的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这意味着,在被继承人生前存在多种遗产处理方式的情形下,其效力层级依次如下:首先,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高优先级,只要该协议合法有效,即便存在多份遗嘱,亦应优先执行该协议;其次,在缺乏有效协议的情况下,遗嘱继承或遗赠相较于法定继承具有优先权;最后,仅当无任何约定时,方能启动法定继承程序。

许多子女误以为“父母留下的财产自然归子女”,实则不然。如果父母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将房产赠予长期照料的护工,即便子女手中有遗嘱,该协议仍然优先。去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一位独居老人与社区养老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其子女持有的自书遗嘱即告失效。

因此,为了避免家庭纠纷,建议各位预先进行周密的规划:

1.涉及重大财产事务时,建议公证遗嘱,且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注明日期。

2.遗赠扶养协议应当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且最好经过专业律师的审查。

3.定期对法律文件进行更新,确保最新文件能够取代旧文件。

4.即使是法定继承人,也应留意保留“必留份”,即对于那些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法律确保其获得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纠纷往往爆发于情感与利益的夹缝中。与其在亲人离世后对簿公堂,不如生前做好法律规划。毕竟,再亲密的关系可能也经不起百万家产的考验,不要让血脉亲情,最终变成法庭上的冰冷证据!

 

以法为剑,以理为盾,守护每一份权益。

您有任何以上相关问题,都可以向我们的律师团队进行免费咨询,咨询电话:刘颖新律师13671295837,随时为您解答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