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是否一定均分?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遗产分配有几种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一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二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三是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比如,老李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他的妻子、儿子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们一般会均等分配房产份额。但如果老李的妻子长期照顾他,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她可以适当多分一些。相反,如果老李的儿子有能力但未尽扶养义务,可能会少分或不分。
如果你面临遗产分配问题,首先要确认是否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是否有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有特殊困难。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或者通过协商解决分配问题。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