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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婚内共同房产,难道不会违反法律规定吗?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那么,如果夫妻一方擅自将婚内共同房产赠与他人,这种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呢?答案是:会违反法律规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双方同意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房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

那如果一方擅自将房产赠与他人,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房产赠与他人,这种行为不仅无效,还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或其他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目的,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有权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例如,小明和小红是夫妻,小明背着小红将共同房产赠与了“第三者”小王。小红发现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小明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小王返还房产。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婚内共同房产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种行为不仅无效,还可能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另一方发现后,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夫妻双方在处理重大财产时,应充分协商一致,避免因单方面的决定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