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父母赠与房子时没考虑胎儿的权益,胎儿出生后有没有份?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父母在赠与房产时,往往会忽略一个特殊群体——胎儿的权益。那么,如果父母在赠与房产时没有为胎儿预留份额,胎儿出生后是否有权主张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来一探究竟。

首先我们要知道,胎儿是否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这意味着,胎儿在出生前就已经具备了接受赠与和继承遗产的资格。只要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就从受孕时开始计算。

那么,如果父母赠与房产时没有为胎儿预留份额,胎儿出生后怎么办?如果父母在赠与时未考虑胎儿的权益,胎儿出生后仍然有权主张自己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赠与时未预留份额,胎儿出生后可以要求重新分配房产份额。再者,如果胎儿出生后不幸夭折,则应该怎么办?如果胎儿出生后是活体但随后夭折,其继承的份额应由其法定继承人(如父母)继承。但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赠与行为无效,房产应按照原赠与时的状态处理。

那么我们在赠与时如何保障胎儿权益?为了避免后续纠纷,父母在赠与时应明确约定胎儿的权益。例如,可以在赠与协议中注明胎儿出生后享有一定比例的房产份额。如果赠与时未明确约定,胎儿出生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在实际案例中,曾有父亲在遗嘱中将房产赠与他人,但未考虑胎儿的权益。胎儿出生后,法院判决该遗嘱部分无效,胎儿有权继承房产份额。总之,胎儿在法律上享有继承权和接受赠与的权利。父母在赠与房产时,应充分考虑胎儿的权益,避免因疏忽引发法律纠纷。如果赠与时未预留份额,胎儿出生后仍然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