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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某与赵某房产继承纠纷案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牛某与赵某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牛某2与孙某系夫妻关系,育有牛某、牛某3两个子女。牛某2于2020年1月22日去世,孙某于2020年11月17日去世,牛某3于2020年1月24日去世。牛某3与赵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赵某。孙某名下有存款430,321.88元,以及丧葬费、抚恤金74,723元。牛某主张其对孙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要求多分遗产,同时要求丧葬费、抚恤金归其所有。赵某则对遗产金额及分配方式提出异议,认为牛某3也尽了部分赡养义务,应参与遗产分配。

【律师评议】  

刘颖新主任律师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遗产的范围及分配比例。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孙某的存款及丧葬费、抚恤金应纳入遗产范围。牛某提交的证据显示其对孙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包括生活照料和丧葬事宜,应适当多分遗产。赵某虽主张牛某3也尽了部分赡养义务,但未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孙某的遗嘱仅涉及房产,未涉及存款,因此存款应按法定继承处理。考虑到牛某尽了较多赡养义务,其主张多分遗产具有合理性,丧葬费、抚恤金可在扣除实际支出后依法分割。

【法条依据】  

本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