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王某某的父亲于2023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王某某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需要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以完成过户手续。王某某前往当地公证机构咨询,公证机构告知其可以选择按房产面积或标的金额比例两种方式计价,并从低选择。王某某选择了按房产面积计价的方式,公证机构为其提供了详细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式,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了相关信息。王某某对公证机构的服务和收费方式表示满意。
【律师评议】
本案中,王某某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公证机构提供了两种计价方式,体现了陕西省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灵活性和人性化。这种政策设计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还提高了公证服务的透明度和便利性。公证机构在收费时严格遵守政府指导价管理要求,同时在收费场所公示相关信息,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这种规范化的服务行为,符合政策要求,也为公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法条依据】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44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涉及居民房产继承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应同时提供按房产面积和标的金额比例两种方式计价,并从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