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产继承纠纷案例分析:遗嘱的效力及房产分割方式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张某1与张某2、张某3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被继承人韩某与张某5系夫妻,育有三子女:张某3、张某4、张某2。张某4于2019年7月24日去世,其妻金某与子张某1为本案原告。张某5于2004年12月18日去世,韩某于2024年3月14日去世。韩某生前立下遗嘱,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三条北里XX号的房产由其子女均分。张某1请求继承房产份额,张某2、张某3则主张待房屋拆迁时再进行分割。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张某1与金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房产。

【律师评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遗嘱的效力及房产分割方式。韩某的遗嘱虽由其口述、张某3代书,但不符合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且代书人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导致遗嘱无效。法院因此按法定继承处理。在分割房产时,法院考虑到张某2与韩某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酌情多分遗产,体现了法律对赡养行为的肯定。同时,金某将其份额赠予张某1,法院予以认可,兼顾了当事人意愿与法律原则。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