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Specialized field

联系我们Contact Us

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信息,请致电136 7129 5837

或给我们留言在线留言

房产继承纠纷案例分析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基本案情】

刘某某与刘某某刚因房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刘某某系被继承人刘某云与前妻王某燕之女,刘某某刚系被继承人宋某某与前夫之子。1993年,刘某云与宋某某结婚,婚后购买了位于邯郸市丛台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登记在宋某某名下。宋某某于2020年4月去世,刘某云于2022年12月去世。因双方对房屋继承份额无法达成一致,刘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分割案涉房屋。一审法院判决房屋归刘某某所有,由其支付刘某某刚房屋折价款369875元。刘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按份额继承房屋,刘某某刚则主张其对房屋享有更多份额。

【律师评议】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房产继承的方式及继承份额的分配。一审法院直接确定房屋归属并判决折价款,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对此予以纠正,体现了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二审法院根据法定继承原则,结合刘某某刚与刘某云形成继父子关系的事实,认定刘某某刚继承房屋份额的62.5%,刘某某继承37.5%,符合法律规定。同时,二审法院对鉴定费用的处理也体现了公平原则,由申请鉴定的刘某某自行承担。本案提醒继承人在处理遗产分割时,应充分考虑各方利益,避免因诉讼程序不当引发新的纠纷。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