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房产继承纠纷:权益的艰难平衡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李某与前妻育有一子李甲,后来李某再婚,与现任妻子王某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李某不幸去世后,李甲认为这套房产中有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相应份额。王某则主张,购房时自己出资比例较大,且多年来与李某共同生活,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诸多心血,房产应主要归自己所有。李甲提供了父母当年的购房合同以及父亲的工资收入证明,以此证明父亲在购房中的资金贡献。王某则拿出家庭日常开销记录、自己的银行转账记录以及装修费用凭证,表明自己在购房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付出远超李甲的父亲。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最终诉至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深入调查了购房资金的来源、夫妻财产约定情况以及家庭生活的细节。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再婚家庭的房产继承纠纷往往较为复杂,涉及多方利益。本案中,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该房产是李某与王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李某去世后,其中一半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另一半才是李某的遗产。对于遗产部分,李甲和王某都是法定继承人。在确定继承份额时,不能仅仅依据出资多少来判定,家庭生活中的各种付出,包括照顾老人、抚养子女、操持家务等都应纳入考量范围。法院最终依据法律和事实,合理划分了房产继承份额,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