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的效力认定您的位置:首页 > 专业领域 > 房产继承 > 房产继承案例
【案情简介】
陈某等子女因一套房产继承产生纠纷。陈某的父母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将房产留给陈某。其他子女对自书遗嘱的效力提出质疑,认为遗嘱上的签名并非父母本人所签,且日期存在涂改痕迹。陈某则坚称遗嘱是父母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和日期虽有瑕疵,但不影响遗嘱效力。法院对遗嘱的真实性、签名和日期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和调查。
【刘颖新律师主任评析】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本案中,若签名和日期无法证实真实性,遗嘱效力将受到影响。法院在认定自书遗嘱效力时,严格审查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件,确保遗产分配符合被继承人真实意愿,为类似纠纷提供裁判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